为了吸引企业的加入,小镇推出了一系列符合小镇产业导向的扶持政策。
扶持对象:注册地、税收在小镇,经管委会认定的符合小镇产业导向的落户企业、发展平台及相关服务机构。
扶持总额:自企业正式落户之日起,前三年按其对区级财政的贡献分别给予不超过80%、70%、60%的扶持。分年度兑现。
扶持内容如下:
落户补助:新入驻的企业最高补助1000万元;新引进的上市公司、新三板挂牌企业再分别给予最高180万元、150万元奖励。
购房补助:小镇范围内一次性购自用办公用房,最高补助2000万元
租房补助:小镇范围内租用楼宇办公,最高补助1000万元
建房补助:小镇范围内购地建自用楼宇,最高补助2000万元
规模奖励:基金及管理机构视其规模,最高奖励2000万元
以企引企:按《拱墅区深化以企引企工作实施意见》(拱政办发〔2014〕8号)执行。
投资奖励:投资拱墅区实体企业,视其规模最高奖励500万元
活动补助:与小镇合作举办产业相关的论坛峰会等活动,最高补助100万元。
引导基金:成立产业引导基金,支持小镇企业。
重大项目:具体一企一策。
本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,具体由小镇管委会负责解释。
发布时间:2018-04-13 |